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挖掘鹤山特色文化,激发文化资源价值潜力,赋能鹤山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现举办,征集、挖掘、开发一批有观赏性、实用性、历史性、文化性、教育性的文创产品,通过“以赛带展,以展促品,以品塑产”的方式扩大鹤山民间传统文化影响力,提升鹤山旅游商品发展水平,培育消费热点,繁荣旅游消费市场。
本届大赛实行开放办赛,国(境)内外从事设计行业领域的全球设计师个人、企业、机构以及院校学生等设计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也欢迎鹤山已上市的产品设计参与评选,参赛选手可采取单位、个人或团队的形式参赛。院校单位如有指导老师,请与作者分开署名。
结合鹤山的历史、文化、习俗、非遗、国潮等特色,展开一系列创意文创产品设计。作品体裁包括不限于“鹤山有礼”城市礼品设计、“鹤山有礼”侨乡伴手礼设计、“鹤山有礼”政企商务伴手礼设计、“鹤山有礼”文创衍生品设计等。
(1)设计作品须深入挖掘鹤山的文化内涵,体现鹤山独特的文化要素和背后的故事,在展现民间传统文化的同时赋有创新性、实用性、美观性和市场性。
(3)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选手原创设计,无抄袭仿冒的作品。参赛作品要健康向上,不能违反禁忌。专利作品要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版权作品需提供作品登记证书复印件。
(4)作品表现形式不限,每件参赛作品需上传4-6张高清图(jpg格式),版面内容包含主题阐释、效果图、必要的结构图、可制作作品文件、基本外观尺寸图、使用材质及设计说明(200字内)等;每件作品需上传一份展示标准彩色照片或彩色效果图或模型图片,版面大小为A3(420mm×297mm),横构图,精度300dpi、JPG/GIF/PNG格式保存,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10MB。
(注:提交作品请将“报名表+作品+作者信息”等文件以压缩包RAR形式发送至邮箱,文件命名为“参赛组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以便核对信息和评选。)
为保证对作品进行公平、公正、客观的评价和筛选,比赛的评选工作原则上遵循“初评、复评”两个阶段进行,由主办方单位邀请相关负责人、行业专家、知名文创品牌企业家、知名设计师等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大赛的评审工作。
(1)参赛作品必须实名投稿,杜绝抄袭,如有侵权及发生法律纠纷,责任自负并取消参评或获奖资格。
(2)参评作品图片、设计说明、影片中均不得出现任何与参赛人员姓名、单位相关的文字、图案、标记或其他与设计的具体方案无关的符号,否则视为废件。
(3)凡报送作品参评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比赛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的各项规定。
(4)参赛者在提交作品前请确保已阅读并愿意遵守相关比赛规则,任何违反规则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赛资格;
(2)本次大赛中作品所涉及的任何商标权、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或其他纠纷,均由参赛者或相应参赛团队承担对应法律责任,主办方和协办方概不承担。
(3)参赛者提交的作品均须为参赛者原创或拥有版权,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一经发现抄袭或其他侵犯权利的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并收回其所获奖金、获奖证书等,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由投稿人承担。
(4)获奖参赛者保证参赛作品终身不以同一作品形式参加其他的设计比赛或转让给他方。否则,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品及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入围及以上的作品(含入围奖获奖作品)版权归鹤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所有,奖金作为版权转让金,不再支付别的费用。鹤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享有对获奖产品做再修改、再创作,享有在相关商业产品、宣传活动中使用、发表、放映、开发及展览的权利,作者保留对其作品的永久署名权。
(6)全部参赛作品,主办方及承办机构享有对作品进行宣传、报道、展示的权利,除另有约定外,应如实署名作者。
(7)若作品在商业使用中存在争议(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参赛者应负责予以处理,但如涉及主办方或承办机构,主办方及承办机构不承担因作品侵犯他人(或单位)的权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任何由于作品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如因此为主办方及其品牌造成不好影响或导致损失的,参赛者应予以赔偿。
(8)凡上传作品至本次大赛的作者,主办方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的全部规则,任何经查实不符本次大赛要求的作品,将取消获奖资格。
(9)组委会提供所有素材资料仅供本次大赛使用,任何人没有经过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1)本活动为公益类赛事,大赛组委会不会以活动名义向参赛者收取任何报名费。
(4)参赛者或相应参赛团队应积极努力配合组委会的各项相关工作,获奖作品及作者将在鹤山及相关地区、项目平台做展示和推介,并可获得相关的宣传机会。